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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个人非法集资的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,单位非法集资的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,可以认定构成非法集资罪。
根据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》,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,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,应予立案追诉。
二、非法集资的钱在非法集资人那里。在审判程序终结后,非法集资款项一般会返还给集资参与人。如果涉案财物不足以返还全部集资参与人的钱款的,则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进行比例返还。如果涉案财物在返还后仍有剩余财产,剩余部分则应上交国库。
找法网提醒,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。建议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。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、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,有权向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。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、控告、举报,都应当接受。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,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,并且通知报案人、控告人、举报人。
三、在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,会构成从犯。
1.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,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。所谓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是相对于起主要作用的正犯而言的,是指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,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罪分子。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,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。
2.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,这就是指帮助犯。所谓帮助犯是相对于正犯而言的。是指没有直接参加犯罪的实行,但为正犯的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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