绵阳市儿童医院《出生医学证明》补办流程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、书写补办申请,填写补办原因
2、带上补办申请,父母双方身份证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(派出所鲜章)
3、带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一楼门诊办公室审验
4、并办理《补发证明书》、婴儿出生记录(分娩记录、新生儿体检记录)或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。均需要盖鲜章
5、在涪城区妇幼保健院B区(三汇路12号4楼出生证办公室)办理
温馨提示
1.根据川办发(2013)30号文件规定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不予以补发2.要求父亲或母亲亲自前来办理。如本人不能前来而委托他人的,请书写书面委托书并签字,同时带.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。
3.未提供父亲信息的,母亲需提供书面声明。
4.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县(区)级卫生行政部门为遗失、被盗等情况造成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丧失的新生儿补办《出生医学证明》
5.补发需要由新生儿父母提出书面申请、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等材料,依据领证人填写《出生医学证明》>补发申请表给予补发,补发内容和原证信息一致。补发机构为县(区)级管理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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